商用系列軟體
資訊安全產品
ERP系列軟體
IC設計ERP
電腦暨網路(經銷)
印表機\不斷電設備
防毒軟體\備份軟體
伺服器\NB\工作站
Windows系列產品
無線射頻辨識RFID
FS-GF801V1
SuperEIP行動辨公系統
稅務園地
稅務快報
內容及異動
稅務問答
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修正
【2015-06-18】
財政部表示,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自今年5 月申報3 到4 月期營業稅,應將從事代理業
務及保險經紀人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,所收取的代理費、佣金及手續費等收入,分別就其銷
售額及稅額,填入營業人銷售額、稅額申報書(403、404)第56 欄及第57 欄(其他專屬本業收入,
不含銀行業、保險業經營銀行、保險本業收入),將適用2%營業稅稅率。
Copyringht © 2005
a
3000 all rights reserved.
隱私權說明
│
使用範圍著作權說明